致背叛婚姻者以及第三者: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一直都相信,若干年后,对第三者的争论依然不会有公论,就如妓女是否道德也不会有公论一样,但有一样东西可以肯定的就是,大家谁也无法说服谁。也许再过50年,中国甚至会出现红灯区,如外国一样。

我不欣赏第三者。我是一个按原则生活的人,不是一个按冲动生活的人。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绪,这个人就是幼稚的。换言之,所有按自己的欲望去活,并且美其名曰“尊重自己的感情”的人,都是没有成熟并且没有原则的。我羡慕古代的皇帝,有生杀予夺的权利,有三宫六院,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现在我也可以有那样大的权力多好啊。但那只是想想而已,因为社会在进化,不合理的规则会渐渐被废除,例如帝制;但一些对人类有利的东西总会遗留下来,例如婚姻制度。只要人类依然尊重婚姻,第三者,差点忘了,还有那个出轨的人,永远会受到指责。因为第三者和婚姻制度完全是水火不容的,所以第三者这种角色从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矛盾当中,除非她放弃婚姻的梦想。如果第三者和情夫(妇)之间真的有爱,那么他们很自然会想到婚姻,假设他们成功走到一起,那么第三者的角色变换了,转正了,自然而然又会和第三者那个群体处于对立的状态。恐怕对方又有新欢的时候,原来的第三者不能那么潇洒地原谅那个“第四者”了,换言之,成功了的第三者恐怕要指责曾经的自己。如果第三者不要婚姻,只要激情,那也可以。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的,其中的辛酸也只好默默承受,就这样患得患失时悲时喜过一辈子了。

我相信很多人不是因爱而结合,结婚之后才找到真爱,我相信有这样的例子,但我很肯定90%的婚外情都不是这种情况。其实我最反感的并不是第三者,而是那个结婚了依然出轨的人。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是可耻的,不喜欢婚姻,就不要结婚,但不要违反规则。如果真的爱第三者,就了结一段婚姻,重新开始另一段,毕竟没有人强迫两个不爱的人在一起。为了孩子或各种各样的因素而不愿意离婚是可笑的,做一个鬼鬼祟祟的人难道就可以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了?难道不爱对方了,还能够给他(她)关心和爱护?一个人不参加比赛,没人会指责他(她),但是他(她)一定要参加,但却抢跑、用不合法手段竞争等等,那就很令人气愤和厌恶了。

我不喜欢第三者,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为自己找一些无聊借口,说什么“爱是无罪的”,只有你们有爱,别人就没有爱?你们的爱比别人的爱贵重是不是?如果第三者感到“我无法自拔,我也不想”,或者我还会对他们有点同情,毕竟他们也很内疚,但是对那些恬不知耻死不悔改洋洋自得的第三者,我极度鄙视,到死也鄙视。很多人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总是以为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对的,千方百计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不考虑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甚至对别人的伤害,这是典型的自私,也是典型的幼稚。不能在公开场合理直气壮地宣布的说话,无论私底下多么慷慨激昂以及理由充分,始终是见不得光的。就如曾有一个研究生在网上发帖子称他鄙视伪君子,虽然他有嫖妓的习惯,但是他不认为是一件羞耻的事情,他没有伤害别人,他对得起自己,他不虚伪……洋洋洒洒,义正词严。我只想问他一句:“如果当着你的全班同学,当着你的导师,当着父母亲人,当着所有朋友,你敢说这番话吗?”同理,我也很想问一些自称很潇洒的第三者,你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你敢当着你认识的所有人气定神闲地轻轻说出吗?

人会变,但有的东西不会变,至少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变,如对婚姻制度的维护。也许有人会说,何必指责第三者,说不定有天自己也成了婚姻的背叛者。我笑,那跟我指责第三者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也有了第三者甚至成为第三者,那证明我也成了一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无耻的人,并不代表出轨者和第三者就成了一个光彩的角色。并不是我判断规则,而是规则判断我。

出轨者和第三者,你们注定是黑暗中的老鼠,你们只能在夜间活动,不要妄想把偷情活动推到光天化日之下,结果只会是一个:人人喊打。欲海无边,回头是岸。

2004年2月27日18点于墨尔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