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柏亚的天空


  • Home

  • Archives

  • Tags

悄悄话&一个人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悄悄话

几年来,很少人会给我留悄悄话。一来以前的留言板没有这个功能,二来跟我这么正派的人也犯不着咬耳朵。有一天,终于有了一条悄悄话。打开一看,“我好想你”,也不知道真的是她,还是恶作剧。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对另一个人说悄悄话呢?我想主要还是害羞、难为情、保持形象、隐藏真面目等时候吧。像我,就一时冲动给一娘们留过QQ和电话,无奈人家当我是空气,这是后话。像这种时刻,就要说悄悄话。明目张胆地搭讪,对个人形象损害是很大的。说起个人形象问题头就疼,以后再聊这个。最近给我留悄悄话的人多了起来,这个现象引起我的极大重视。在我的意识里,对自己说悄悄话的人多起来,吉凶未卜,要么快要走桃花运,要么得罪了一些君子。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悄悄话几乎全是赞美。“很喜欢你写的东西”、“很有趣的博客”、“文字很精辟”、“阳光的文字”……想起自己的悄悄话,看看别人的悄悄话,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又多一件头痛的事。

一个人

似乎在大部人的观念里,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伴。上学啦,逛街啦,旅游啦、上厕所啦……甚至有人睡觉都要找个伴,好像没有一件事情不可以独自完成,自己一个人就不酷,很孤僻似的。而我习惯自己一个人。当然,我也不排斥和别人一起吃饭、逛街、旅游……如果真的不喜欢一个人,需要有人陪,找个伴完全没问题。事实上,找到心意相通的好朋友,一起去做很多事情是一件既幸运又幸福的事。但是,如果害怕别人认为自己孤僻,明明很享受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光,却违心时刻与人结伴同行,那就很悲哀了,因为失去了“自我”。在墨尔本的时候,同屋的香港女孩子有一次对我说:“我们都以为你是gay的,因为你总是一个人”。我这么好色都被误认为是gay,看来我的形象保持得不是一般的好。人总不能澄清每一个误会,我可不会为了证明某些东西整天拿着本《Playboy》晃来晃去。再说了,《Playboy》不好看。记住我的话,如果一个男人毫无顾忌地在大众面前看《FHM》,那他99%是一个希望掩饰自己身份的同性恋。这可是充满血泪的经验之谈。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其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一个真正独立的人,不害怕独处,也不介意别人异样的眼光。

也许从某天开始,我身边会多一个人。但那绝对不是因为我孤独,只是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和一个人结伴的理由,是: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07年1月23日

围城与深渊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某亲戚中年丧夫,家人在劝其再婚的态度上非常一致。她没有这门心思,于是大家都觉得惋惜,甚至有人觉得她傻。爸妈也不例外,认为她该找个伴,理由是老了没个伴照顾很惨。看来有个伴是大部分人结婚的目的,是我太天真吗?我在私底下问爸爸:“换了是你,你也会找个伴?”他说会。我再问:“就为了要有个伴?”他没正面回答,只说人老了是不同的,需要互相照顾。我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我不会的。心里有点难受,不是因为答案,而是因为答案背后的理由,也因为答案所揭露的事实。我总希望,在我身边会有一些特殊且珍贵的东西,例如不完美但无可替代的婚姻。看来的确是我太天真,论及婚姻,似乎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对方只是海里的一个泡泡,破灭了会有另一个冒出来。只要不涉及爱情,哪怕你再挑剔,总有一个泡泡适合你。在婚姻里寻找爱情,多么奢侈的一件事。

但我宁愿天真下去,让爱成为婚姻的前提。正是因为太多人当年不够“天真”,所以“围城”这种毫无过人之处的见解会深入人心,并个个感同身受。我一路走来,听过无数言论,最后发现真理的确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于是我很审慎地选择老师,因为他们的言论是指南针,让我在这个充满谬误的世界里不会迷失。人生里的每一个名词,都是一门学科,都要经历刻苦学习,最后在考场上得到成绩。就如没有认真思索过婚姻就随便结婚的人发现“婚姻是围城”一样,不认认真真学习过日子的人,不管在任何领域,都会有“二十四小时找不着北”的感觉。要知道婚姻的真谛,多向婚姻幸福的人取经,让大众投票来选择自己的态度是愚蠢的。我常说,不管在任何领域,最优和最差各占百分之十,中间的百分之八十是平庸的。套在婚姻上,百分之八十的婚姻是鸡肋,但愿尽量少的年轻人掉进这个群体,幸福的百分之十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并向其靠拢,最糟糕的百分之十要用来做反面教材。婚姻幸福的人,把围城理论挂在嘴边,是调侃对方甚至调情,真有共鸣的只会是那些婚姻不幸福的人。找到了情投意合的伴侣,别说分开,哪怕是跟着对方往深渊里跳,摔得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07年1月22日

上课睡觉&重合的女孩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上课睡觉

上了四天FGM(Fundamental of Global Market),学到不少金融知识。老师是女的,大约三十来岁,中国人,从伦敦来,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英语。长相一般,但声音很温柔。刚进公司时用过一些学习软件,外汇搞得比较熟,货币市场的产品却看得一头雾水,可能跟工作主要涉及前者有关。这次外汇讲的篇幅相对较少,主要是货币市场。估计以后在目前的工作上应用的机会不多,不过知道多点完全没害处。最近正恶补投资知识,没有一个投资高手不是金融专家。很久没上课了,每天坐七八个小时真的很难受,一坐下就困,常常是讲到期权就睡着,讲到债券又醒了。很幸运,老师一直没让我回答问题,假如我睡着的时候她没叫我的话。课程结束前需要填一份问卷调查,给课程内容和授课老师打分。我全部给了满分,我欣赏那些尊重学生上课睡觉权利的老师。J很快填完,交给老师就走了。老师和他握了手,还用英文祝他以后前途光明什么的。我第二个填完,交上去也走了。是我主动跟老师握的手,她用中文跟我说“谢谢。”唉,看来最好还是不要在课堂睡觉。

#重合的女孩

有不少女孩欣赏我,我也喜欢很多女孩,可惜她们很少重合。虽然我看上去很害羞,但仔细想想我其实算是很大胆的人,最起码,我从来不害怕告诉一个女孩我喜欢她,哪怕被拒绝的机会高达100%。我觉得,对所有的机会,都不可轻言放弃。真正失败,跟害怕失败而不采取任何行动是两回事。但我绝对不会像以前一样,傻傻地等不喜欢自己的人喜欢上我。即使有这个可能,也没这个必要。真正的男人,是让女人崇拜和仰视的,而不是等她们慢慢喜欢上的。感情就是你付出一点,我回应一些,慢慢累积的过程。我很想了解你,你却当我透明,拉倒。如果我曾经提供过一个让对方和我一起的机会,但对方却视而不见,我不会给第二次机会,哪怕我很喜欢她。我可以很爱一个人,甚至让她“高我一等”,但仅限于那些深深欣赏我,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价值的女孩。为什么愿意“低她一等”?因为你对她的迁就和让步,都会转化为她对你的爱,她心里明白,你爱她。就如人可以放心对一个真正爱你的人说“我愿意为你去死”,因为他(她)永远不会允许你这样做。仿佛一座雕像,我静静等待那个重合的女孩。

07年1月21日

悲情《云水谣》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悲情《云水谣》

看完了《云水谣》。在PPStream里面看到,打开刚好从头播,而且XJ说很感人,于是就看。两个小时之后,心情极差。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

陈秋水和王碧云之间的情感算爱情吗?从过程来讲,糊里糊涂就爱上了,迷迷糊糊爱了一些日子。当然,爱上了就爱上了,不能凡事要求用逻辑去思考。可是,从结果而言,王碧云爱了陈秋水一辈子,陈秋水却没有爱王碧云一辈子。爱是双向的,所以他们之间不算爱情,就算是,也只存在了一段时间。

陈秋水和王金娣之间的感情,可能离爱情更近一点。王金娣苦恋陈秋水,从朝鲜追到西藏,甚至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王碧云,这份执着让人感叹。陈秋水其实也喜欢王金娣,只是心里一直“装着”王碧云,就这么耗着。但我很怀疑陈秋水对王碧云的感情,究竟是真爱,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如果是我,我会尽一切能力和王碧云联系,想方设法回台湾和她团聚,而不是跟着部队到处跑,随遇而安,等着奇迹发生--例如王碧云越过千山万水找上门来。从现实的角度来讲,那样其实是处于放弃状态了。既然放弃,何不趁早开始另一段感情?又放弃,又抱希望,糊涂透顶。问题就在于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一直都不知道,至少在感情上如此。一个左翼团体的人离开台湾开始逃亡生活,难道他完全预料不到以后的生活吗?他可能在哪里,他回台湾的可能性,他和王碧云在一起的机会,他能给对方什么,难道他完全没有想过吗?如果他是一个清醒的人,他当时就该和王碧云分手。长痛不如短痛,免得毁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的一辈子,同时自己也可以开始新生活。可如果选择给对方承诺,就坚持到底,死也死回台湾来,这样才对。可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动,在大陆当医生当得不亦乐乎,只傻乎乎的等奇迹,不知所谓。更可恶的是背叛了自己的诺言,你做不到的事情为什么要说呢?我实在很讨厌这样的男人。不是讨厌他选择了新的恋情,而是讨厌他由于自己的不成熟而让那么多人(包括他自己)因此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假如我是上帝,如果他愿意一直坚持自己的承诺,我会让他和王碧云重聚;假如他背叛了自己的诺言,辜负一个如此好的女子,我会把他活埋了。做人可以不多说话,但说之前要好好想清楚,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说,说了就要做到。

07年1月15日

充电放电,为了充电&关于回应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充电放电,为了充电

看“How to build a blog engine in 15 minutes with Ruby on Rails”,才看一半,上下眼皮直打架,想在床上躺会,却一觉睡到妈妈叫我,已经十点半了。太晚了,跑不成步了。没下雨,却不去跑步,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很多事情一旦有了第一次,下一次总是越来越容易,偷懒也不例外。幸好,我自制力还算可以,“意外”发生的频率不高,没有养成习惯。洗完澡差不多十一点,感觉很精神,像一块刚充满电的电池。平常挺累的,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就像一块电池在放电。周末是充电时间,所以总是盼望周末。平常如果因为一些“意外”而拥有一点额外的充电时间,就好像赚到了似的。如果平日悠着点,是可以过得很轻松的,根本不需充电。很简单,不放电,何须充?但年轻的时候不多学东西,自我增值,难道等到花甲古稀才发奋?所以还是要不断放电充电,为一件事提供能量--充电。这就叫:充电放电,为了充电。绕口令?也许我在这方面有点天分。

关于回应

以前的我是“有求必应”。别人对我说点什么,我一定接茬;别人给我写信,我肯定回信。很多我不认识的人给我写信,我都一封封回。很多人爱说,付出了一定有回报。这句话既对也不对,端看你从什么角度去解释。很简单,我花那么多时间写那么长的信去鼓励开解一个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大部分人连一句“谢谢”都不会讲,你说我得到了什么回报?可通过不断向别人重复很多有用的观念,我自己也获得了无穷的精神力量,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可能有更大的回报了。得得失失,实在难算清。一句话,我不后悔。不过现在肯定不会那样了,老了,已经没有了挥霍时间的本钱。如果我再给哪个不认识的人回信,要么他(她)的确打动了我,要么她实在很美。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一般不开放评论功能,因为我很讨厌愚蠢的评论和我的文字摆在一块。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评论都愚蠢,但在互联网上,愚蠢言论出现的概率高得吓人。现在即使我允许评论,我也不会回复。最近偶得一书,书名我不会说,是教人泡妞的。里面提到一些美女因为太多人搭讪,故意表现得像个泼妇,于是拥有了最好的时间管理工具。不回复留言,是我的时间管理工具。曾经有一次,有个人来“似水流年”留言,说我对家庭和感情的观点偏激,希望我对自己的言论负起社会责任,更严重的是,她说身边有几个很崇拜我的朋友,因为受我的思想影响,决定离婚,对孩子和另一半都是灭顶之灾。我差点气晕过去了,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回复。这一写,好几个小时就没有了。人要先支付自己,如果总是把时间花在计划之外的事情上,那么很多计划好的事情都做不了。此外,我不喜欢歧视。如果两个人给我留言,我只回复这个,不回复那个,这很不好。干脆一个也不回,不开这个先例,谁也不得罪。

无论如何,对于给我留言的朋友,我深深感谢你们。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你们却愿意花时间给我留言,这是对我的厚爱。我不回复,有自己的原因,希望你们明白,跟你们的留言好不好没有关系。当然,留言好的话,我会很高兴。像我这么虚荣的人,有人说我好话,我肯定会一看再看,梦里再重温几遍。我已经改掉有空就上来查留言的习惯,但我会尽量不忽略每一条留言。如果真有重要的话想对我说,发邮件给我(rongweinan@gmail.com)吧。

我不回复留言,但我会在别人的地盘留言,这算不算一个好消息?

07年1月11日

自我救赎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JW走到我身边,问我在干什么。可能他见我对着屏幕发呆(其实是在思考),过来瞧瞧我是否在偷懒吧。我用鼠标指了指花花绿绿的Google Calendar,告诉他在定下星期的计划。我说如果你有任务就派给我,不然我就准备下星期的课。他说希望我还是先看NFOS,为下个Project做准备。毕竟是搞技术的,对Business方面的东西不太重视。我说好。他突然拍拍我肩膀,说你今天穿错衣服哦,不知道有Townhall吗?没看到邮件?今天是星期五,我穿了牛仔裤。前天SL发了email说了一大堆,确保知道领导的样子,见到领导要友善地打招呼,这两天不要午睡,穿得正式一点,用干手机代替纸巾擦手……做样子给高层看,是中国人的特色吗?谁知人家根本没来十楼。我以为他是针对昨天COO的来访,不知道今天的Vic也包括在内。事实上,早上我有犹豫过,不过觉得穿什么是我的自由,而且我认为SL只是建议。上班时间睡觉,是不应该,可员工在休息时间睡一会,没违反合约,也没违反公司规定,谁管得着?老板在里面工作,员工在外面睡觉,对比鲜明?员工一点半开始干活,老板两点半才吃完饭回来,对比就不鲜明了?本来想对JW说,我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但最终只是说我没看到邮件,还加了句不好意思。他说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可以了。JW走了之后,我真的发了一会呆。我留意了一下其他人,似乎个个都穿得挺正式的,有的还像参加婚礼一般。我开始觉得很不自然,彷佛没穿衣服。不是我不尊重Vic他们,只是讨厌形式化。大家随意一点,把精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不好么?但我更讨厌自己。为什么要说“不好意思”?为什么会不自然?为什么甚至后悔穿牛仔裤?仅仅因为别人都听领导的话而我没有?开始堕落了。

These walls are kind of funny like that. First you hate ‘em, then you get used to ‘em. Enough time passes, gets so you depend on them. That’s institutionalized. They send you here for life, that’s exactly what they take. The part that counts, anyway."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突然想起这部看过几十遍的电影。我深深热爱自由,极度厌恶制度化。虽然我无力改变不喜欢的环境,但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于是我到了澳大利亚。这次回来,却遇上这般难堪的事,看来环境的力量实在巨大。其实我并不在意那条牛仔裤,事实上我也愿意穿得像新郎,如果那样令别人高兴的话,我在意的是自己在事情发生后的心理变化。总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让人成为一团面粉,心甘情愿掉进同样的模子里,最终不分你我。有如温水煮青蛙,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都死在锅里了。我不要当面粉,我要在水烧开之前跳出去。

07年1月12日

思乡&跳着踢踏舞,和darling……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思乡

早上把车钥匙交给爸爸,说有点累,今天不想开车。爸爸问:“昨晚很晚睡吗?”我说不是,只是不想开。

阿城在《威尼斯日记》里写到:“世英在柏林中规中矩学骑马,讲起来很兴奋。我却有些厌骑马,二十年前在内蒙,天天要骑没有鞍子的马,久了就厌烦了。你每天如果打八小时字,你对打字有什么良好或兴奋的感觉?你如果每天必须开车才能上班,你对开车有什么感觉?你能感觉平淡已经很不错了。”

的确是这样的。

前两天收到E-mail通知,说Fundamental of Global Market的课程申请已经批准,15至18号上课。还没高兴完,一看后半截,像被泼了一盆冷水--上课地点就在四楼。还以为在天河上课,那样可以在一个新的环境呆几天,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在四楼上课,那和上班有什么区别?没有。

越来越觉得上班没有任何意思,像行尸走肉。每天沿着同样的路线,做着同样的事,对着同样的人,拿着同样的工资。程式化的生活,一点也不多姿多彩。除了学习,程式化的事很少能提起我的兴趣。越来越怀念墨尔本,这段时间常盼望着回去。可能也和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有关,但在墨尔本的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我深深热爱那儿。我是一棵无根的植物,哪儿让我的心灵平静,哪儿就是我的家。

跳着踢踏舞,和darling……

股神巴菲特典型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首先,我会跳着踢踏舞去工作。然后,我坐下来阅读。接下来我会在电话上聊7到8小时。然后我就回到家里继续阅读。晚上我还会在电话上聊一会儿。我们会读很多东西。我们对我们所寻找的东西有一种大致的感觉。我们在寻找价值超凡的企业。这差不多就是我一天内要做的所有事。”(《巴菲特与索罗斯的投资习惯》)第一次看到这段话时,被震撼。

跳着踢踏舞去做一件事,真幸福,我情不自禁坠入对这种美好状态的深深遐想。人下半生的时间,基本上都分配在工作和家庭上。如果寿命够长,花在家庭上的时间远比工作多。假如幸福值得追求,既然应该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那么更应该选择一个自己很爱的老婆。

那天在Google上查“Ruby on Rails”的资料,逛啊逛啊到了一个程序员Chris Pine的网站,他的教程我没看,不过几句自我介绍倒是让我印象深刻:“Chris enjoys board games and juggling, and lives with his darling wife and two darling children in darling Oslo, Norway. He is very happy. ”再次被震撼。幸福不是“表达”出来的,而是从内心深处发射出来的。

为了不枉此生,我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选择。相信有一天,我也可以在自己的书里面深情地写:“Eric loves…, and he lives with his darling wife and two (maybe three?) darling children in darling Melbourne, Australia. He is extremely happy every second.”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每天跳着踢踏舞去上班,每天跳着踢踏舞回家,每天跳着踢踏舞和darling看海……甚至跳着踢踏舞离开这个世界。

07年1月10日

先支付自己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婶婶不炒股,她炒基金。基金和股市基本上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最近股市形势大好,婶婶买基金买得不亦乐乎。“顾着买基金,连房贷都没还,每个月罚三千多。”吃晚饭时她说。奶奶有点着急,三千多可不是小数目。婶婶很镇定:“放心,赚的交完罚款还剩很多。”把资源用来做对自己最有价值的事情,也就是先支付自己,这是一种人生策略。

前段时间给自己定了个计划,实施了一段时间,天天忙得焦头烂额。越来越深刻体会到时间的珍贵,看到秒针动一下都有心痛的感觉。不知道是自己定的任务太多,还是速度没跟上或状态没调整好,反正不是天天全部完成。不过计划是死的,人是活的,调整一下还是可以的。我忽略了Stephen R. Covey的第二条习惯“Put first thing first”--重要的事情要先做。重新想了一遍哪些事情最重要,排出了优先顺序。最不重要的是论坛,至少对目前的我是如此。原本打算每天至少花一个小时维护我的论坛,添加三十个新帖子。现在觉得真的不值得花那么多时间。有时候几十人在线,个个只顾看不说话,更不要提共享什么了,我都不知道对方是人还是一条条小狗(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我不埋怨任何人,只是我没有兴趣无偿为一般人服务,我不姓雷。对我而言,最大的报酬是一篇好文章,一番有见地的话,或者一句警句。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认为他们当中有什么人可以教我些什么。也许从一开始我想结交有识之士的出发点就有问题,不如当那是游乐场,累了就去玩玩。从今开始,我会先支付自己,有空多记几个成语,多背几个单词,多看几本书,多写几篇文章。

07年1月9日

道歉信&博客的冬天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道歉信

收到CF的邮件,标题是“pls don’t mind”。看了,她说不知道自己让我不开心,还说我应该说出来,她对我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希望我别放在心上,以后合作愉快云云。我从未见过那么多感叹号的道歉信。我不认为她的道歉是真心的,也看不到她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省。给她回信了,写了很长。毕竟同事一场,也痴长她几岁,给她几句真心的建议。她知道我原谅了她,但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永远破碎了。

博客的冬天

很多人以为现在是博客的春天,而我说博客的冬天就快到了。

我们做事,往往有理由。写博的动机是什么?无非三个。一是收入;二是名气;三是自我展示。靠写博客来赚取收入,对绝大部分人都不现实,因为迈不进那个门槛。名气,只能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理。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出名就像成了一只连娱乐价值都未必具备的猩猩。用哗众取宠的方式来吸引目光的人,相对还是很少的。绝大部分人都掉进了第三类:自我展示。有网络这样一个平台,让人随意表达所思所想,真好。对于心态平和的人,也就是“我只想写,不在乎别人看不看”的那些人,的确如此。问题在于,人始终还是希望自己写的东西会有读者,不管水平如何。“心态平和”的人是很少的,所以我们往往见到“请来我的博客看看哟”、“请投我的博客一票哦”……当然,我无意嘲笑这些朋友。相反,我觉得这很正常,人性使然。然而,我很想知道,既然人那么希望自己写的东西有读者,假如没有或很少会怎样?很简单,那就是热情渐渐消退,更新的频率越来越低,以致到了后来完全失去兴趣。有人可能会说,那努力留住读者不就行了吗?的确如此。可“留住读者”并不像“写博”那么简单。如果一个人写的东西能够留得住大量读者,那么他(她)不妨考虑一下靠写博来赚钱。有时候我也心血来潮去看看别人写的博客,除了曼昆那类牛人的博客还可以看看,其它的简直是浪费时间。与其看一些无才无学无识的流水账,还不如睡睡觉。如果把写博看成比赛,它的门槛很低,写作再业余的选手也可以参赛,但胜出的,永远是专业级的选手,因此对于绝大部分人,垂头丧气地退出比赛是必然的结果,除非你志在参与。对大部分写博的人,结果只有两个:或自得其乐,或黯然退出。

由于绝大部分人都水平有限,而又无法违背人性,博客的冬天必然来临。不过不管外面多冷,如果心态够好,还是可以快乐又温暖地活下去的。

07年1月7日

偷鸡不成折把米&狙击手

Posted on 2007-02-06   |   In 尘嚣杂感

偷鸡不成折把米

去吃粥,照旧要了牛肉肠和瘦肉粥,共六元。给了一张十元,收钱的MM问有没有一元,我想要点散钱,就说没有,没想到MM找了四个硬币。偷鸡不成折把米,欲哭无泪。我很不喜欢硬币,又重又不好放。我的钱包没有放硬币的地方,只好放在口袋里,叮叮当当的像个暴发户。澳洲人使用硬币的频率很高,我到现在都还不习惯。每次买东西别人找我一堆硬币,我都大皱眉头。可我又特别喜欢去麦当劳,每次都买6.25元的套餐,于是每次都拿回一大堆硬币。我喜欢隔一段时间去一次银行,把累积的硬币存起来。Westpac取钱免费,存钱要手续费,所以每次别人找给我硬币,我都损失一点钱。回来的时候,妹妹和男朋友送我去机场,除了一大堆行李,我没什么给她的,于是给她一大袋硬币,他们回去的时候用来填饱了肚子。

狙击手

狙击手这样工作:瞄准、瞄准、瞄准、瞄准……开枪。人应该成为狙击手,时刻瞄准生命的目标,时机一成熟,毅然出击,一击即中。这原理泡妞也适用。有人说:“哈,狙击手……我有枪,你可以告诉我真假吗?……”我的回答是:第一、真的;第二、狙击手不可能没有枪;第三、即使没有,也不可能随便向一娘们(请记住,娘们是一个褒义词)要。

07年1月4日

1…8910…12
Eric Rong

Eric Rong

117 posts
5 categories
3 tags
© 2016 Eric Rong
Powered by Hexo
Theme - NexT.Muse